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金鼎固废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2025-09-12 15:27 信息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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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名称

津市市金鼎固废处理中心项目

批复文件文号

常环津建〔2025〕5号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2025年9月12日

批复文件全文

津市市金鼎固废处理中心项目环评批复.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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