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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回复

2025-09-16 15:43 信息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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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逆、印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市职工门诊定点药店需加强相关报销政策宣传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政协津市市委员会同意,由津市市医疗保障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2023年起我省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我市同时改变了过去职工医保以住院报销为主,门诊费用除了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外,其他普通门诊只能通过个人账户支付的状况。2024年全市门诊统筹结算覆盖医药机构21家(16家医院、5家药店),年内报销11.2万人次1090.36万元。2025年上半年报销4.41万人次469.15万元。自启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以来,我市结合实际不断优化有关配套政策,健全经办服务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改革成效逐步呈现,给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看病购药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二、关于“加强定点药店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宣传”的建议

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性改革,涉及到医保制度长远发展,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政策宣传是保障政策落实的重要措施。在政策启动初期,省医保局召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新闻发布会,我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群进行转发,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改革的背景和政策要点,争取社会和广大参保群众对改革理解支持。印发《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问答》3万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高群众对门诊共济政策的知晓度。针对政策启动初期出现的一些“不和谐、不合规”的现象,我市及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及时辟谣,有效遏制了这一现象。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及时主动发声,让参保群众看得到、看得明、理得清,切实提高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三、关于“定点药店开展职工门诊统筹业务培训和用药指导”的建议

我市定点药店职工门诊统筹业务培训确实存在覆盖不足、形式单一的问题。当前,主要依赖上门业务指导,缺乏系统性培训机制,导致部分药店对政策理解不深、操作流程不熟。同时,个别定点药店负责人更换频繁,新负责人因未接受规范培训,难以快速掌握业务要点,直接造成业务衔接不畅,影响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医保服务。这些问题反映出定点药店政策培训体系构建、人员动态管理等方面存在短板,亟需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构建分层培训体系。印发涵盖政策解读、系统操作、用药指导规范的图文版操作手册,要求所有定点药店从业人员全员掌握业务核心内容。对新纳入定点、业务效率低的药店,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指导,结合实际场景演示操作,解决个性化问题。

(二)建立动态衔接机制。明确新负责人入职3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源头保障业务能力达标。制定“老带新”交接清单模板,要求药店在负责人变更后24小时内主动报备,确保新负责人快速熟悉业务关键信息。

(三)强化长效管理与监督。建立定点药店负责人信息台账,实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实现培训工作的精准推送与跟踪。每季度对药店业务记录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报销流程规范性和用药指导准确性,对不合格药店暂停服务资格并限期整改,形成有效震慑。

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关乎全体参保人员的民生福祉,事关国家安定、人民幸福,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亟需委员们关心支持,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我们坚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医疗保障事业会紧紧围绕国家总体部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今后政府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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