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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水利局关于征求《津市市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草案说明

2025-09-24 16:55 信息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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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2.《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县级行政区在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和公告工作。

3.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形成范围划定成果报告及成果数据库。2025年9月底前县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划定并公告。

二、工作依据

划定工作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

三、划定过程

1.形成初步成果。2024年12月,津市市水利局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依据技术指南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基础数据收集等工作。5月初步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明确复核图斑抽取数量及位置信息,形成技术划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

2.广泛征求意见。2025年5月,向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农村局及图斑涉及到的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书面征求意见,同时开展图斑抽查的外业复核工作。

3.加强数据审核。2025年6月,常德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审查结合书面意见反馈及外业复核成果,对陡坡地划定范围、技术报告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形成最终技术划定成果报告,建立成果数据库。津市市涉及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主要有:金鱼岭街道、襄阳街街道、药山镇共3个镇街;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95.44公顷。

4.提请专家复核。2025年7月,完成报告修订并提请审查专家复核,复核无误经专家签字确认后提交常德市水利局,常德市水利局于2025年7月2日以常水函〔2025〕65号文《对<关于津市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审查的请示>的批复》同意划定成果技术审查通过,修改完善后可报津市市人民政府按程序公告。

四、划定成果

津市市涉及禁止开垦陡坡地镇街主要有:金鱼岭街道、襄阳街街道、药山镇共3个镇街,共10个图斑;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95.44公顷。

五、主要内容

本公告事项主要包括五条内容和两个附件。

第一条明确了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为195.44公顷,分布于3个镇街。

第二条明确了具体禁止事项是禁止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

第三条对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了水土保持要求。

第四条对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违法行为明确了法律依据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条对公告发布的执行日期做了明确规定。

附件主要为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范围和统计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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