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审计局关于津市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起,对津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24年1月19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批准2024年财政预算。10月24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1.2024年,全市当年财政收入总额404975万元,财政支出总额35678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下年48193万元。
2.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额190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18022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下年10049万元。
3.2024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额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30万元,年终结余17万元。
4.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完成收入总额34715万元,基金支出总额3092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97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强化争资争项,经济运行态势平稳向好。积极拓展收入来源,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4.5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38亿元,有效保障了“两重”“两新”等国家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年度支出呈现“前紧后松”特征,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年支出总额的20%,存在年底突击花钱的情况。
(二)兜牢“三保”底线,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全年民生支出21.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26%。教育、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稳步增长,其中,安排教育支出3.1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亿元,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支出0.63亿元,交通网络建设支出0.89亿元,切实提升民生福祉水平。
(三)规范财政管理,部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全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基本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及资金拨付流程总体规范,在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专项资金存在使用管理不规范现象,部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评价结果流于形式,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四)防控债务风险,债务化解工作稳步推进。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修订全市“1+N+X”化债方案,采取“一债一策”分类化解隐性债务,2024年化解隐债存量5.03亿元,累计化债进度达70.52%。通过协调降息减债,节约利息支出369.96万元,有效降低了财政运行风险。
(五)严控一般性支出,结构性控制有待加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年一般性支出总额较上年度压减2647.57万元,压减比例为6.87%,总体控制成效明显。但还存在结构性控制不到位的问题,部分特定项目支出不降反增。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编制及调整方面
1.部分预算编制不准确
2.预算约束不硬化
(二)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滞后
2.部分单位和部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备费灾害应急资金
(三)其他财政管理方面
1.国有资产管理数据更新维护不及时,基础工作有疏漏
2.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不健全,监督和评价流于形式
3.未编制“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四)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部分产业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规范
2.救灾损房补助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
(五)“两重”“两新”专项行动实施方面
项目开工时间早于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
(六)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预算执行率低:市市监局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执行率31.14%;市司法局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32.97%;市文旅广体局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执行率44.91%、津市市人民电影院消防防火工程资金执行率40.06%。
2.无预算列支:市市监局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市司法局无预算列支咨询费、培训费等。
3.合同履约不到位:市市监局在宣传合同未履行完成时便全额支付合同款项;市司法局未按合同约定对法律顾问律所工作进行考核便全额支付服务费;市文旅广体局虎爪山遗址展示工程先设计后补签合同、市人民电影院展示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办理验收手续。
4.资金监管不严:市文旅广体局未对拨付的相关单位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等资金专款专用及使用效益进行监督。
5.办公用房部分闲置:市市监局所属毛里湖镇市监管理所9间办公用房有6间空置、可容纳100人同时使用的多功能教室基本闲置。
另外,三家部门单位还存在超范围列支、支出要件不齐、公务用车欠规范、临聘人员未进行劳务派遣等问题。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1.工程造价管理方面。25个项目多计工程款5183.06万元。
2.项目建设程序方面。6个项目先开工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8个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
3.项目款项支付方面。9个项目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项。
4.项目建设管理方面。6个项目违规使用未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的图纸;4个项目合同签订不合规。
(八)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反映问题16个,覆盖了预算管理、往来款项清理、存量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3个,整改完成率81%;正在整改3个,均为分阶段整改。
四、审计建议
1.强化预算约束,提高支出均衡性。健全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报依据审核,提高预算到位率、预算精准性;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按月分解支出计划,压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支出进度滞后的部门和项目及时预警,确保财政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合理支付。
2.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对专项资金的全过程管理,定期核查资金流向和使用合规性,对发现的挤占挪用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财政部门应联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3.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关注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针对不同行业及领域制定差异化绩效指标体系,提升评价专业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质效。
4.深化一般性支出管控,推动习惯过“紧日子”。把过“紧日子”作为财政长期方针,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强化厉行节约,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各类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问责。
津市市审计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