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呈报,津市市初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复审、评议,确认马宇等2人(名单附后)具备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津市市职改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736-4239378。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名称 | 专业技术职称名称 |
1 | 马宇 | 女 | 津市市红二军团指挥部旧址陈列馆 | 助理馆员 |
2 | 欧阳明珠 | 女 | 津市市艺术研究所(津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 | 助理馆员 |
津市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