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金鼎固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12-16 16:51 信息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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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津市市金鼎固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邮编:415400

联系电话:0736-42229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津市市金鼎固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常德创峰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山大道11号

环评单位

湖南义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常德创峰环保有限公司“津市市金鼎固废处理中心项目”于2025年9月12日取得了环评批复(常环津建〔2025〕5号)。目前项目尚未建设。现你公司拟对其收集、分拣、转运的一般工业固废的具体类别及规模进行调整,项目已重新备案津发以改投〔2025〕172号,项目名称变更为“津市市金鼎固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编码不变(2508-430781-04-05-137563),总处理规模4.5万吨调整为4.8万吨,将年处理废纸制品0.7万吨调整为0.1万吨、废塑料品0.7万吨调整为0.1万吨、废编织袋0.6万吨调整为0.1万吨、年收集转运粉煤灰0.1万吨调整为0.8万吨、钙镁泥1.3万吨调整为1万吨,新增年处理1.6万吨一般工业污泥并增加一条污泥甩干生产线,建设地点及总投资不变,环保投资为40.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卸载货物匀在车间内进行,在四周设置移动围挡等方式减少卸货粉尘产生;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污水处理站采取喷洒除臭药剂,固废暂存间采取车间通风、喷洒除臭药剂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厂区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津佳兔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新增处理规模为35m3/d污水处理站,污泥离心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法与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运输单位签订相关合同,界定经营活动环节的主体责任,明确权利和义务。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生产运行过程风险防范管理,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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