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BDC0063号

2025-12-17 11:25 信息来源:津市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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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位菊因保管不善,遗失房权证国土证:监证0023289,津国用(2006)字第15号。根据《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单位):陈位菊

2025年 1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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