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住建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1-22 12:31 信息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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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相关规定,由津市市住建局编制。报告内容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与处理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所列数据统计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in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津市市住建局联系(通讯地址:津市市车胤大道1460号;邮政编码:415400;电话:0736-42220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聚焦法定主动公开,提升信息发布质效。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2.基础信息动态更新。根据机构职能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等信息,确保机构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主责主业,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行政审批与许可。全年累计办理并公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各类行政许可事项48项,公开办理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

5.行政执法与处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本年度作出的4项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依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建议提案办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承办“关于落雁湖路后期维管的建议”等建议提案9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7.政策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本年度未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件,均通过平台集中公开并提供查询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件,已按要求进行办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了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核发布等工作要求。对需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审核、登记、发布,确保了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严格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切实把每一个公开事项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不断加强栏目建设和内容维护。

主平台功能保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发布与日常运维,确保栏目设置合理、信息更新及时、内容链接有效。重点保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的内容供给。

信息发布监管:加强对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核与监管,定期检查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杜绝错误、滞后信息上网,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的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通过定期自查、互查互评等方式,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估。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工作重要内容,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不足:

一是信息报送需进一步提速;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改进工作:

1.深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持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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