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1-22 16:40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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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相关规定,由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相关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http://www.jin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津市市汪家桥街道银苑路2号;邮编:415400;电话:0736-421195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主阵地,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来,津市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商品、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进行信息公开,做到公开信息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部全部公开到位。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中公示公告10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监管执法30条;重点领域公开32条,其中消费警示5条、食品抽检公示10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案件统一公示在信用常德网站。

2025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8件,罚没164.53万元;累计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4159件,其中完成企业登记及相关事项1249件,其它登记业务2910件。

2025年,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759件,其中12315平台197件,12315政府热线转办346件,其它部门转办12件,来函举报投诉153件,来人来电投诉举报、咨询51件,处理率为100%,所有来电来信来访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今年来“津市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实时发布最新市场监管动态,及时公示抽检信息和典型案例,宣扬政策法规,科普市监知识,大力宣传津市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全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干,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勤勉、高效、务实、担当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市场监管执法和监督抽检平台栏目建设,优化食品药品领域工作信息,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工作介绍力度,提高全局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信息发布“三审制”,抓好保密、法规关口,确保所有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

行政强制

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解读回应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三品一特”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许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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