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2022年12月14日印发的《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市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22〕10号)制定实施后,部分内容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文件。
二、该文件制定的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三、该文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对2022年12月14日印发的《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市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22〕10号)进行修改,避免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