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报告
2022年,津市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常德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执法主体40个,市级部门31个,乡镇9个;全市行政执法人员336人(不含公安系统和省管垂直部门),其中市级部门317人,乡镇19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市重点执法单位受理办结各类执法案件共计15430件,其中,行政许可案件13589件、行政处罚案件1829件(普通程序办结)、行政强制案件12件。市直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均配备齐全听证室、询问室、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设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着力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围绕行政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市通过法治大讲堂、邀请法律专家等方式定期开展全市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升法律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2022年因疫情原因未能开展)。全年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各镇街开展了学习《民法典》、部门法规、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活动210余次;4月,为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发放法律法规知识读本1000余份;11月,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出台了《津市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队伍水平和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基本按照要求予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在执法案卷中得到体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常德”网站及时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已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通过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决定文书说理水平进行督导,促进说理水平提高和规范裁量适当。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照要求推动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鼓励行政执法单位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出台《津市市涉企处罚备案制度》、《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罚轻罚规定大力推广柔性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免罚轻罚清单。市监、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等7个部门制定了本辖区本领域免罚轻罚清单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监督。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7月启动“两证”换(核)发工作,对全市33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资格重新确认,统一重新编号后,换发新证,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执证上岗。12月启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目前有报名考试人员298人,预计在年后正式考试。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制度。制定检查评查方案并组织开展检查评查工作。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4次,开展案卷评查2次,对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上报的60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同时与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联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均对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一是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推进。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五大领域部门相继完成“三定”方案制定并按要求完成机构挂牌,基本完成机构组建、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应急管理领域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六大执法领域部门共有执法人员186名。二是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稳步进行。我市各镇街严格对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总要求,积极整合现有全市乡镇事业“六中心”(站所)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基层执法工作,并接受各执法主管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目前,我市四个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各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核准编制数30人,实际在岗33人,持有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共19名。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1.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理念学习不够,素质参差不齐,乡镇综合执法力量薄弱。
2.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人员数量、业务素质、知识结构相对滞后,法制审核机构懂业务的人员少。
3.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地位偏弱,职能偏软,监督手段偏少。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争取一年组织一到两次的专题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镇街的综合培训,树立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优先原则,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素质。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完善执法责任制,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推广、落实,坚决杜绝推诿执法的现象发生。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审核干部队伍,加强与部门法制审核机构沟通协调,建立联络机制,共同推进我市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建设。
4.对行政机关加强指导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各行政机关健全程序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发生。
津市市司法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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