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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报送2022年度年报的公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7:1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2年度年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都应当依法报送2022年度年报。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再报送年报。 

  二、报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进行填报,登录可以选择联络员登录、个体工商户年报登录、CA证书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还可通过扫描公告下方“湖南市场主体年报App”二维码下载App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微信扫描公告下方“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二维码进行填报。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报前须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联络员备案。已办理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可按照原有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填报公示相关信息。 

非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报送年报可以采取上述电子化方式,也可以采取纸质方式,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年报公示及更正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年报系统的要求完整填报并公示成功即为完成年报。已填报的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 

  需要更正已公示年报信息的,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个体工商户以电子化方式提交年报后,选择公示的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报送纸质年报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只公示其已经报送年报的结果。

  五、问题答复及咨询     

  各类市场主体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按照年报内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各基层监管所统筹做好企业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等咨询工作。

  六、法律后果 

  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并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 

  年报结束后将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抽查。抽查发现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七、其他事项 

  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自2014年10月1日起,企业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企业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年报咨询电话:0736-4218793(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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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022年度年报填报指南 

一、填报流程

说明:本填报指南以企业年报为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以此为参考。

第一步:登录公示系统。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录页面;或通过“湖南企业年报”App,点击“年报填写”,进入登录页面。

当前系统提供以下四种登录方式(“湖南企业年报”App支持前两种):

1、联络员登录。采用发送短信验证码方式,请确保手机可以正常接收;如备案的联络员发生变更,请重新备案联络员信息后再进行申报(联络员备案请参考“联络员备案须知”)。

2、个体工商户年报登录。通过备案手机号/经营者身份证号登录,请确保备案手机号/经营者身份证号无误。

3、CA证书登录。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证书申请及有效期延期(联系电话:400-6682666)。

4、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适用于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

第二步:进入登录后首页,选择“年度报告填写”。(通过“湖南企业年报”App填报的略过此步)

第三步:请仔细阅读填报须知,选择“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并“确认”。

第四步:选择填报年度。

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往年年报,再报送本年度年报。

第五步:填写年报信息。

按要求逐项填写并保存下列信息:

1、疫苗生产许可证

可添加多条疫苗生产许可证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疫苗生产许可证”页面,再点击“保存”。企业无此信息时可以不填写该项内容。

2、充装单位许可证

可添加多条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充装单位许可证”页面,再点击“保存”。企业无此信息时可以不填写该项内容。

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可添加多条特种设备生产许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特种设备生产许”页面,再点击“保存”。企业无此信息时可以不填写该项内容。

4、特种设备信息

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的数据,点击“保存”。

5、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点击“保存”。

说明:

a、企业填报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营状态、网站或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信息。

b、如填报年度有对外担保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股东股权转让信息、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信息,请在此页面选择“是”,选择“无”左侧信息栏相关信息则为灰色,无法填报。

6、股东及出资信息

可添加多条股东及出资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说明:股东的认缴出资额总和应等于注册资本。

7、网站或网店信息

可添加多条网站或网店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8、股权变更信息

可添加多条股权变更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股权变更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说明:股份有限公司不填报此项信息。

9、对外投资信息

可添加多条对外投资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对外投资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说明:此项仅填报投资设立境内企业的信息(不包括设立的分公司)。

10、资产状况信息

填写信息,点击“保存”。

说明:集团公司请按照母公司报表填报数据,不要使用合并报表数据;资产总额应该等于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

11、对外担保信息

可添加多条对外担保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对外担保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12、党建信息

填写党建信息,点击“保存”。

13、团建信息

填写团建信息,点击“保存”。

提示:以上两项内容(党建信息、团建信息)仅部分企业需要填报,不需要填报的企业则不显示上述两项内容。

14、社保信息

填写社保信息,点击“保存”。

第六步:预览并公示。

点击“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填报内容是否无误。

第七步:提交并公示。

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确定”,完成本年度年报公示;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所填写信息仅保存成功,未进行公示,年报未完成。报送成功后页面自动显示记录。

第八步:结果查询。

因数据传输原因,请在上述步骤完成24小时之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查询结果。在首页查询框内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点击查询结果所列出的企业名称,进入信用信息页面,在“企业年报”信息中可查询已报送信息,如无信息,则未完成年报。

二、注意事项

1、报送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其报送的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企业发现其年报内容不准确的,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进入“编辑”页面进行更正(6月30日后更正功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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