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津市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公示公告

津市市民政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1 15:4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以来,我局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不断推进民政工作依法开展,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以党组会形式对“四项制度”进行部署研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四项制度,各相关股室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在立案建档、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等执法程序方面做到了较为规范。

2022年以来,对标国、省目录,保留了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2项、公共服务22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规范了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办结时限等信息,权责清单、实施清单填报率和发布率达到100%。

二、落实执法责任,确保执法有成效。

1、严格社会组织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要求推进“三集中三服务”管理工作,所有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均进驻政务大厅统一办理。截至2022年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179家,其中社会团体11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4家,基金会1家,注销7家。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应检158家,实检147家,2家在年检期间依法注销,年检率93%,检查结果于8月22日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以年度检查和抽查为契机,综合掌握全市社会组织情况。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对我市社会组织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开展抽查工作,并对6家组织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检查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制度及执行情况。9月,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牛肉米粉协会、房地产业协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经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收费、涉企收费等问题。

2、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1.自建房安全。市民政局针对本系统服务机构房屋安全开展全面深入隐患排查,出台了《津市市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先后协调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民政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共计10余次。2.燃气安全。针对燃气安全整治,邀请住建局及燃气办、消防大队、市监局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检查发现9家养老机构使用环保油,已于全部整改完成。并根据要求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加装燃气报警器16个。3.消防安全。养老机构、殡葬场所、救助站等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专职保安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消防设施、器材全部落实到位,建立检查日志和台账。包保人员对养老机构用火用电安全开展上门宣传及张贴宣传海报,组织本系统和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了冬季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4.食品安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食品采购溯源、食品“三防”、仓库管理、食品留样等,建立采购台账和留样台账。加大对养老机构进行食品安全宣传,要求定点、集中采购食品,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确保食品安全。5、疫情防控。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局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及二级单位法人负责对全市19家养老机构实行包保,并做好全覆盖实地督查、视频连线检查、积极帮助养老机构筹措防疫物资、动员社会关爱支持、稳妥做好返院返岗工作、设置集中隔离点、组织做好核酸检测等一系列工作圆满完成,有效保障了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转,做到了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零感染,切实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健康及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教育,确保执法有氛围。

一是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与学习民政业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向实践学习与向群众学习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来,努力提高自己的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习考试平台进行学考活动,按要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

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活动渗透到执法活动全过程。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领域等民政业务专项普法活动,加大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氛围,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办事意识。

四、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人才力量缺乏。我局虽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各项法治工作,但相关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系统性不强、对法律专业问题把握不够,因编制原因,我局尚未成立综合执法股室,执法人员散落在各业务股室。有执法职能的股室在开展执法行为时存在人员力量不够、台账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依法行政建设。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我局加强了执法培训,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理论与实际操作存在一定的差距。长期以来,民政部门主要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许可等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还较少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会执法、不善执法、不敢执法等问题,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和殡葬改革等领域,查处的案件较少,没有产生有效的警示效应。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完善民政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研究和完善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不断建立系统完善科学责任明晰的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全面普法、公正执法,全面提高民政法治建设水平,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过程中坚持多汇报、多请示、多学习,加大对各股室执法行为的指导,建立民政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民政领域执法工作机制。1、强化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各执法部门之间的“横向联通”,各级民政部门的“纵向联动”;2、优化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案件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全面、准确地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

                               

                                  

津市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