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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高新区2022年度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公示

来源: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3-02-23 09:5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度,津市高新区依规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本区域大气环境、地表与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质量及地表水底质均满足相关要求。监测内容及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3日

受理部门: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736-4201228

联系地址:津市市高新区龙岗路001号

附件:

津市市工业园大气.pdf

津市市工业园地表水、地下水.pdf

津市市工业园土壤、噪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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