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津市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双通道”管理药品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30 17:3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评估组评估合格,确定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孟姜女大道分店为2023年“双通道”管理药品定点医药机构。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实名向我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4217338)。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