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教育局关于拟认定津市市新洲镇星河幼儿园为 “津市市示范性幼儿园”的公示
依据《津市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办法》(津教通〔2018〕37号)、《津市市2023年度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工作方案》,在幼儿园自行申报、津市市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我局于2023年4月下旬组织专家评估组现场评估,津市市新洲镇星河幼儿园创建工作行动迅速,落实到位,达到津市市示范性幼儿园评定标准,拟认定该幼儿园为“津市市示范性幼儿园”。依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其它形式向津市市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反映。
地址:津市市教育局
邮编:415400
电话:4223829
津市市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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