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药山镇 发布时间:2023-05-08 09: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兹有我单位津市市药山镇农民用水户协会不慎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78139674163XE,法定代表人:周裕科,证书有效期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特此申明遗失并作废。 药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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