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津市市推荐申报省级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公示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49号)文件要求,津市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对照申报条件,对自主申报的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征求了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的意见,经支部集体研究、择优遴选,拟推荐津市市陈荣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津市市药山镇彬彬中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23年省级示范社,推荐津市市万隆生态家庭农场、津市市开萍家庭农场申报2023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津市市灵泉镇张勇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申报2023年重点支持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实,请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津市市农村经营服务站或津市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反映。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
联系电话:津市市农村经营服务站(0736-4213350)。
津市市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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