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行政处罚公开听证会的公告(2023年02号)
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邯郸市华裕肥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邯郸市华裕肥业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1楼听证室(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汪家桥街道银苑路2号)。
四、注意事项
1.如需参与旁听的人员请于2023年6月12日17时30分前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须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8时45分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听证地点。
2.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联系股室:法制股,联系电话:0736-4213357。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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