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湖南创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逗豆鱼(猛辣味)”(生产日期2023-03-19,规格:散装称重)。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1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A2023-01-J770691)显示:湖南创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逗豆鱼(猛辣味)”(生产日期2023-03-19,规格:散装称重)。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3年4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湖南创奇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库存。
经核实,当事人涉案产品共生产11.2KG,其中,其中10KG销售给赣州利泰贸易有限公司,售出价格为420元(已全部召回),1.2KG为抽检公司购买,售出价格为52.8元,因此货值金额为472.8元,违法所得为52.8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5月12日,本局依据《中华人民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并结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条减轻处罚的裁量基准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整改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2.8元;
2.没收召回的涉案食品10kg;
3.处30000元罚款(罚没共计30052.8元)。
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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