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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2023年下学期城区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公告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07 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小学、初中招生行为和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德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常办发电〔2023〕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津市实际,现就2023年下学期城区小学、初中新生招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通过划片招生、分批录取、统筹调剂的方式,确保每个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3.上限控制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消除大班额规定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

4.依法保障原则。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落实军烈属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津市市第一小学

6

按标准班额编班

澹津路-孟姜女大道以西,澧水河以北范围

津市市第二小学

12

按标准班额编班

澹津路-孟姜女大道以东,澧水河以北和津市市监狱范围

津市市第七小学

5

按标准班额编班

襄阳街街道范围、金鱼岭街道丝绸、湖桥、文家湾、燕子窝社区范围

津市市嘉山实验学校

1

按标准班额编班

嘉山街道明道、团湖社区,杉堰、戚关村范围;金鱼岭街道大关山村范围

津市市德雅中学

13

按标准班额编班

一小、二小毕业生及在辖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固定房产或户口的子女

津市市车胤中学

4

按标准班额编班

原五小、七小、嘉山毕业生及辖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固定房产或户口的子女

三、入学条件

1.年龄:一小、二小小学一年级新生原则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其它小学具体入学年龄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确定。

2.户口: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津市城区初中、小学划定的招生区域一年以上(时间以行文之日为准,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除外)。

3.房屋产权:适龄儿童父母及法定监护人持有津市城区中小学划定招生区域居住房产证且已持续居住一年以上。

4.进城务工人员须在市城区务工且合法持续居住半年以上(2023年7月1日前),提供工商注册的用工单位出示的《务工证明》、工资证明、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生活缴费证明等材料。

四、学校生源排序

初中、小学按照以下五类顺序依次派位,原则上以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自有不动产作为分配学位的主要依据。

①有户有房: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招生片区内。

②有户无房(A类):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但适龄学生实际一直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的自有不动产共同居住且房产在招生片区内(俗称的“三代同堂”)。

③有房无户:指适龄儿童 (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招生片区内。

④有户无房(B类):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在招生片区内。

⑤无户无房: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 (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在招生片区内半年以上(2023年7月1日前),且有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缴费证明。

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排序顺次情况统筹安排。

五、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7月7日,在津市人民政府网、津市融媒、教育津城和生源学校(园)等公众号开展宣传。

2.网上或现场报名(7月8日——21日):津市市第一小学招生入学指南(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津市市第二小学招生入学指南(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其他招生学校在现场报名。

3.网上或现场审核。

(1)学校初审。8月14日-8月16日,津市一小、津市二小根据家长网上报名进行资料审核,其他学校在报名现场审核。

(2)教育局复审。8月17日-8月19日,教育局对招生学校审核的信息进行复核。

(3)发布通知。8月21日,通过家长预留手机号码,用短信的形式,对复审符合条件的发送预录取通知;对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发送补充完善资料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充提交和补充提交后再审不符合的,审核不予通过。

4.现场核查。8月22日-8月23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发布的预录取信息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查。

5.信息上报。8月24日,各招生学校上报现场复核信息

6.录取公示。8月27日,对复核通过的学生将录取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

7.报到入学。各校按公示名单组织学生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均衡编班、组织学生入学。具体报到入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六、相关说明

1. 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到网上报名登记学位的,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户口、房产证、租住证明、务工证明和年龄不实等),视为自动放弃排序资格,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情况,进行整体调剂,安排学位。

2. 我市农村小学今年暂不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根据下学期报到入学时间和校区安排,由学校接受报名。城区和农村小学的招生报名工作相互不得影响、干扰。

3.津市第七小学招收原津市五小、津市七小辖区内学生,津市市第七小学、津市市嘉山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实行线下报名(直接在学校报名);津市德雅中学和津市车胤中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实行线下报名(直接在学校报名)。

4.招生咨询电话  

津市市第一小学 周老师 13973637340

津市市第二小学 汤老师13875036649

津市市第七小学 张老师15717365175

津市市嘉山实验学校  谭老师13875186616

津市市德雅中学  田老师15273670189

津市市车胤中学   汤老师15197650125

 

附件:1.津市市第一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2.津市市第二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津市市教育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1:

津市市第一小学招生入学指南家长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

①适龄少年(儿童)监护人通过微信识别《津市市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登记表》即可进入报名流程。

②填写报名资料。根据*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要求上传的照片。填完后点击“提交”,完成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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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信息一旦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谨慎填报提交。

③如家长有多名孩子需通过系统报名,需要不同微信识别报名操作,进入报名流程。

2.报名进度

①家长报名完成后,点击【我的报名信息】查看已报名的进度情况。

②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将于8月21日通过短信发送至学生家长,请学生家长注意及时查收短信。

注意:接收短信的电话号码是填写报名资料中监护人的电话号码。

特别提示:

1.法定监护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申报资料,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申报学位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学位申报时,由一名监护人带上适龄儿童共同参与;

3.所有资料必须带原件进行审核,并交复印件,上交时请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并标记“申请学位专用”及学生姓名、联系方式,复印件不予退还。

4.申报学位时,家长或监护人需填写《诚信承诺书》。学校将通过派出所、自然资源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及实地走访等渠道和举措,核实户口、年龄、租住及务工信息。凡报名信息不实的,多个学校重复报名的,学校将不予登记学位。已在其他学校就读一年级,隐瞒学籍又到学校登记申报一年级学位的,一经发现一律送返原学校就读。

5.所有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入学资格。

6.津市市第一小学现场审核地点:到新校区(原职业中专)进行现场信息核查。


附件2:

津市市第二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家长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

①适龄少年(儿童)监护人通过微信识别《津市市第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登记表》即可进入报名流程。

②填写报名资料。根据*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要求上传的照片。填完后点击“提交”,完成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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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信息一旦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谨慎填报提交。

③如家长有多名孩子需通过系统报名,需要不同微信识别报名操作,进入报名流程。

2.报名进度

①家长报名完成后,点击【我的报名信息】查看已报名的进度情况。

②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将于8月21日通过短信发送至学生家长,请学生家长注意及时查收短信。

注意:接收短信的电话号码是填写报名资料中监护人的电话号

3.特别提示

1.法定监护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申报资料,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申报学位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学位申报时,由一名监护人带上适龄儿童共同参与;

3.所有资料必须带原件进行审核,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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