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津市首创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报告存在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津市首创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报告存在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相关问题整改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第四号):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津市市委,津市市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完成津市首创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排污执行报告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依法依规,迅速完成津市首创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排污执行报告问题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津市市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
受理部门:津市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6-4212100
联系地址:津市市襄阳街街道汤家湖社区大同路50号
津市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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