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举报方式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政法〔2023〕159号)、《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水发〔2023〕14号)和《常德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常水发〔2023〕49号)要求,现将津市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进行公布。
市民如发现水事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举报人需将违法人姓名、单位、违法事实和违法地点等情况一并提供,津市市水利局相关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查处。同时,举报人必须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核实情况并给予回复,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
常德市水利局举报电话:0736-2556827
津市市水利局举报电话:0736-4212955
举报信箱:2944871965 @qq.com
受理机关:津市市水利局
地 址:津市市孟姜女大道712号
邮 编:415400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