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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结果公示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1-02 08:4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规定,我局分别对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评定和核查,并按规定比例随机抽查的原则,对被随机确定为现场抽查的项目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消防验收和备案情况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附件:2023年1-12月公示.zip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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