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津市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公示公告

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拟实施主体公示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16:5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湘农发〔2023〕82号)文件,经乡镇推荐、主体自主申报、资料审查、现场核实、局党组研究等程序,拟确定12家经营主体(名单附后)为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受理举报电话:0736-4213804。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年30日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1

津市市宏鑫有机肥专业合作社

石瑞平

13973637613

2

津市市金果园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袁兵初

13511186339

3

津市市毛里湖镇中心村经济合作社

施卫东

13762693195

4

湖南和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封易波

18670799323

5

津市玉灵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周绪安

13203618968

6

津市市金满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施海生

13077232643

7

津市市丰农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陈春林

18773682606

8

湖南省万木汇生物质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洪家兵

13974288595

9

常德市诚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

刘文锋

13924208883

10

湖南德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钟 波

13786645458

11

津市市药山镇三新垸村经济合作社

戴元详

13549609577

12

常德津澧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洪家友

1354961554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