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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关于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反馈扬尘扰民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16:29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扬尘扰民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该问题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扬尘扰民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按照建筑工地施工和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尽可能减少建设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施工场地封闭百分百; 物料堆放覆盖百分百;进出车辆冲洗百分百;施工场地硬化百分百;在建工地湿法作业百分百;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百分百。

二是津市市住建局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监督管理模式,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对存在施工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所有在项目已按要求完成了扬尘防治6个100%的工作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天

受理部门: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6-4222036

联系地址: 津市市车胤大道1460号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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