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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高,污水收集率较低”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县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高,污水收集率较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城区、西洞庭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保持在较高水平,其他县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高,污水收集率较低。

主体责任单位:津市市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督导单位:常德市水利局

整改目标:

2023年底前,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8.4%。

整改措施:

1.完成了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排查,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2.按要求推动新城区排水管网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3.按要求实施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攻坚行动,完成“十四五”期间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年度任务,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

整改完成情况:

问题指出后,津市市举一反三,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照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开展了排水管网排查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十四五”期间已完成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10.7公里,改造市政道路上的排水管网4.137公里;完成了建成区排水管网清淤、检测120公里;完成了33个老旧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改造小区源头排水管网16公里;正在按上级部署实施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市城污水处理厂平均COD达到了100mg/L以上,污水集中收集率为68.4%。完成了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

受理部门: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6-4222036

联系地址:津市市车胤大道1460号

 

 

 

 

津市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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