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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分配公示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14:3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七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242号)文件要求,经与乡村振兴、财政部门商定,现对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计划122万元(湘财预〔2023〕242号)下达到各实施主体。现将资金分配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36-4213804。 

附件: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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