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津市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公示公告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2-25 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湘农发[2023]82号)文件批复,现将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监督电话:0736-4213804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