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湘农发[2023]82号)文件批复,现将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监督电话:0736-4213804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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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湘农发[2023]82号)文件批复,现将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监督电话:0736-4213804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津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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