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注销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08: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兹有津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执法人员:于春艳因工作调离当前岗位且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执法证号:18090906005)。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原执法证号由津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回使用。特此公告。 津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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