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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以强化监管,规范法律服务建设;围绕中心,彰显法律服务优势;保障民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为重点,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行业监管,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为全面建设“法治津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监管,规范法律服务建设

一是开展律所党建活动。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律所党组织建设,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彻到律所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思想建设全落实,每月开展“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活动,通过微型党课、观看党员教育片、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做好读书笔记和心得,努力把开展党建活动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律所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过程,以律所建设成果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二是严格把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关。严格按照年度检查考核要求,对每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执业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以及完成法律援助案件情况进行初审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然后,审核律师管理平台年度考核注册情况,进一步完善律所和律师个人信息,确保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全市律师事务所3家,社会律师18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1名。全市各法律服务无因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组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等执业类别能力验证。坚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执业,按收费标准收费,没有出现出具虚假鉴定和超业务范围执业的行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的行为,无乱收费、支付回扣费行为,无压价竞争行为,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289件。四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月对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卷宗进行了评查,此次评查卷宗40本,经过评查,优秀卷宗5本,合格卷宗35本,无不合格卷宗。

二、围绕中心,彰显法律服务优势

一是开展公益性质服务。通过制定律师值班安排表和相关登记台帐,积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法律服务。安排12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行律师每周一、三、五在涉法涉诉信访值班室值班。半年来,律师参加值班65次,共计接待上访群众19批次,接待群众32人次,释法晰理劝返32人次。二是开展惠企便企服务。围绕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各项活动制定工作部署,开展“走基层,惠民生”活动。组建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专业法律服务顾问团,深入村(社区)、企业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律援助、矛盾化解等精准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困难。目前,参与活动律师14人、法律服务工作者10人,共联系服务村(社区)77个,服务企业34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14次,办理法律援助73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7次,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梳理解决法律问题38个,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2件,帮扶慰问困难群众17人,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解决法律问题14个,为企业和集体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430万元。

三、保障民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针对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乡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留守妇女儿童、农民工、贫困户等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在劳动力密集的工业园区、民工大量返乡的年节日等地点、特殊节点,广泛开展农民劳工法律法规宣传,发放法律资料230余份,对涉及农民工基本权利与如何维权、用人单位规范工资支付形式等方面作了宣讲和解读。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3件(其中:民事66件、刑事16件、行政1件);积极开展法律帮助服务,共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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