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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14: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3年,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职责使命,坚持抓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本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加强专项执法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新成果,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彰显市场监管的担当作为。

今年我局共办结行政执法案件共2353件,其中行政许可案件2104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69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4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6件;加强行刑衔接,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件,均立案受理;申请听证案件共3件;被申请复议的案件数共10件,均予以维持;无行政诉讼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共3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执法制度:《行政处罚文书编号权限及适用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尽职免责与容错纠错制度》《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等,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二)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情况

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114人,配备执法记录仪37台,同时设有询问室、听证室,并配套了录音、监控、证据存储等设备。今年以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均予以全过程记录并通过法制机构审核。同时设立案审委员会,聘请法律顾问1名,凡重大执法决定、重大纠纷先由法律顾问把关审查后报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佩戴执法记录议,亮证执法,规范处罚文书格式,每个行政处罚案件执法视频刻录成光盘附卷,以文字、音像等形式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办案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录入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并依法予以公示。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积极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及本级组织的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开展“集中整训”等学习活动,学习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反食品浪费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和其他业务技能,通过培训,提高队伍法治意识和业务技能,夯实科学监管、规范执法的基础。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今年6月和12月,我局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对2023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通过评查,所有案卷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证据充分,无不合格案卷,没有发生一起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的案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签字、公示、案卷装订、证据提取等不规范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举一反三、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

深入开展普法学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切实履行普法宣传义务。一是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农村、校园、企业等,有针对性的对各市场主体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其落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共开展专项培训20余次,涉及食品、药械化、特种设备、价格等行业3000多人次。二是线上线下联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局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5.20计量日、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月、化妆品安全周、医疗器械安全周、质量月、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为契机,向社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同时,通过门店电子显示屏、经营者辖区微信群、“津市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执法车大喇叭积极推送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等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反食品浪费、长江禁渔、道路交通顽疾整治等知识。

四、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市场监管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多,监管理念需要更新,而工作人员任务多,学习时间少,法律法规、业务素质都普遍欠缺,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有时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二)相对执法人员和工作任务,法制工作人员数量短缺,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经费紧张导致执法装备缺乏。无法很好适应工作需要。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案件的查办力度,着力解决执法人员人少事多事杂的困境,提高执法效能。

二是增加执法人员培训频次,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全员执法实务方面培训,及时更新干部职工的法律数据库,全面学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动在编人员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依托“互联网+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实行“有温度”的审慎监管,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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