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5: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兹有津市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龚启君(执法证号:18090924003),因2024年1月达到退休年龄,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以上壹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原执法证号由津市市应急管理局收回使用。特此公告。 津市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0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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