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2023年我队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55056起,其中简易程序处罚53972起,一般程序处罚1111起。其中酒驾495起,再次酒驾86起,醉驾54起。非现场执法录入53977起,非现场执法处理52576起。行政拘留案件104起,行政拘留96人,8人不予或停止执行;刑事案件88起,其中交通肇事17起,危险驾驶71起。
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情况
为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历练、思想历练、作风历练,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今年以来大队组织开展10次集中轮训,集中学习贯彻工作抓实落靠,做到层层传达、不漏人,有序推进学习贯彻,并不定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绩效评估。
近期,大队还举办了集中业务培训会,重点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和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规范》,会后大队迅速开展积案清理工作,对《意见》《规范》施行前已查获的涉嫌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进行专项清理,澄清底数,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严格按照《意见》《规范》要求办理到位,严禁隐瞒案件、办黑案。
三、推行执法责任制情况
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谁执法谁普法”,通过电视、广播、公共广告牌等途径多角度、多方面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普法课堂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2023年共开展校园法制课堂、12.4宪法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美丽乡村行”等系列宣传活动3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取得了很好的法治效果。无论是面对面查处交通违法还是各教育处罚窗口,在把好执法关的同时,也把好服务关,耐心向交通违法群众解释交通违法的危害,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队执法人员信息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重大行政处罚类执法决定均按要求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大力推行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使用要求,执法时必须打开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并按照摄录规范记录当事人面貌特征、车辆号牌、型号、车身颜色以及文书制作、送达、签收情况。确保凡是执法时段执法记录仪必须全程开启。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是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建立完善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提高法制审核水平。
五、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方面的典型做法、成效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大队组织专人每月对各中队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于当月执法记录仪匹配率未达到90%的,执法考评一律不计分,对于不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通报到个人,目前已下发检查通报12期,执法记录仪匹配率由每月70%稳固提升至95%以上,取得显著实效。
二是严查严处重点违法。以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确定的严重违法为查处重点,紧盯农村、景区、集市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地区,围绕大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严重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疲劳驾驶、非法改装、强超强会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切实加大管控力度,瞄准乱源,整治乱象,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推行柔性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发力抓好“六项措施”落地落实,在春节等国家传统节日期间,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发现的外来车辆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处理。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以来邀请法制专家、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4场次,参训人员200余人次。通过集中组织民辅警开展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的操作规范、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现场教学,对常用的法律法规、业务指南等进行挂网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民辅警的法制素养和执法技能,增强了民警执法自信和规范执法水平,网上参学参训率达到100%。
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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