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发改局(市国动办)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市发改局(市国动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细化责任、强化监督,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3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98件次。其中行政许可申请398件次,受理398件次,准许许可398件次。
(二)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一是坚持普法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带头提升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把法律知识学习及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是积极开展学法考法工作。全局干部职工按照要求,在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上完成2023年度学法内容学习,并参与学法考试,所有人员均按时完成学法考试要求,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执法证申领,今年全局有3人完成行政执法证申领。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1、依法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2023年我局按期办结各类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共398件。
2、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网站公布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政务事项办理情况等。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项目审批审核效率。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开展网上并联审批。
4、加强投资项目监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联动机制,明确各类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和开工条件,有效杜绝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情况
一是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实践,有序有力推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职责,对粮食质量、粮油库存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等检查,共计检查次数24次。依法做好涉案物价格鉴定工作,2023年共办理涉案物价格鉴定64次。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规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梳理发改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双随机抽查事项完成率达到100%,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能变化情况及时申报调整权责清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
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分别负责本股室、本二级机构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审核。目前,我局没有出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的文件。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在具体工作中,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尚未得到全面充分体现;二是执法人员少,专业素质不高,难以开展执法工作。
三、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强化学法意识。对照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抓好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抓好制度落地。注重宪法、党章党规的学习,着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拓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结合各类有利时机和时间节点,不断加大发改政策法规宣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策法规的知悉度、影响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实施。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各类投诉举报。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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