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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6个月未投入营运车辆的货运业户的公告

来源:津市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对辖区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6个月后未投入营运车辆的货运业户(详见附件1)进行公告注销,公告时间为20天:2024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16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至原发证机构归档。(地址:津市市津澧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7-8号窗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津市市无车辆经营业户明细

                     

津市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4月26日

附件1

津市市无车辆经营业户明细表

共有货车数

核发日期

经济类型

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状态

业户名称

业户实体类型

有效期止

建档机构

0

2017-02-20

个体经营

430781000414

营业

张代喜

普通货物运输

2021-02-19

津市市交通运输局

0

2018-11-29

个体经营

430781002334

营业

刘华

普通货物运输

2022-11-28

津市市交通运输局

0

2017-03-22

个体经营

430781002160

营业

李杰

普通货物运输

2021-03-21

津市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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