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2024年下学期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公告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16号)、常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常办发电〔2023〕4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行阳光招生,有效促进教育公平,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津市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通过划片招生、分批录取、统筹调剂的方式,确保每个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3.上限控制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消除大班额规定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
4.依法保障原则。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落实军烈属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二、招生对象
居住在津市市城区,且有意愿就读市城区小学(津市市第一小学、津市市第二小学、津市市第七小学、津市市嘉山实验学校)的适龄儿童(原则上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学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招生范围 |
津市市第一小学 | 5 | 按标准班额编班 | 澹津路-孟姜女大道以西,澧水河以北范围 |
津市市第二小学 | 9 | 按标准班额编班 | 澹津路-孟姜女大道以东,澧水河以北和津市市监狱范围 |
津市市第七小学 | 2 | 按标准班额编班 | 襄阳街街道范围、金鱼岭街道丝绸、湖桥、文家湾、燕子窝社区范围 |
津市市嘉山实验学校 | 1 | 按标准班额编班 | 嘉山街道明道、团湖社区,杉堰、戚关村范围;金鱼岭街道大关山村范围 |
四、入学条件
1.年龄:津市市第一小学和津市市第二小学一年级新生原则上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津市市第七小学和津市市嘉山实验学校具体入学年龄由教育局根据学位和生源情况统筹确定,但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年满6周岁。
2.户口: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津市城区小学划定的招生区域范围。
3.房产:适龄儿童父母及法定监护人持有津市城区小学划定招生区域范围房产证或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
4.务工:进城务工人员须在津市城区务工且持有合法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流程:在居住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居住满六个月方可办理居住证)。
五、生源排序
小学按照以下五类顺序依次派位,原则上以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自有不动产作为分配学位的主要依据。
①有户有房: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招生片区内。
②有户无房(A类):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但适龄学生实际一直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的自有不动产共同居住且房产在招生片区内(俗称的“三代同堂”)。
③有房无户:指适龄儿童 (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招生片区内。
④有户无房(B类):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在招生片区内。
⑤无户无房: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 (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在招生片区内半年以上(2024年4月10日前),且持有合法居住证。
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排序顺次情况统筹安排。
六、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4月30日,在津市人民政府网、教育津城和生源学校(园)等公众号开展宣传。
2.网上报名。5月10日—30日。详细见津市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操作手册;享受政策优待的新生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在所属辖区学校现场报名。
3.所需资料。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两类证件的原件拍照上传。一是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二是适龄儿童或父母名下市城区范围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明查询结果);适龄儿童或父母名下如没有市城区房产的,需要提交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网上审核。
(1)学校初审。5月10日-5月30日,城区小学根据家长网上报名进行资料审核。
(2)教育局复审。5月10日-5月30日,教育局对招生学校审核的信息进行复核。
(3)发布通知。通过家长预留手机号码,用短信的形式,对复审符合条件的发送预录取通知;对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发送补充完善资料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充提交和补充提交后再审不符合的,审核不予通过。
5.信息上报。8月24日,各招生学校上报复核信息。
6.录取公示。8月27日,对复核通过的学生将录取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
7.报到入学。各校按公示名单组织学生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均衡编班、组织学生入学。具体报到入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相关说明
1.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到网上报名登记学位的,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户口、房产证、租住证明、务工证明和年龄不实等),视为自动放弃排序资格,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情况,进行整体调剂,安排学位。
2.我市农村小学今年暂不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根据下学期报到入学时间和校区安排,由学校接受报名。城区和农村小学的招生报名工作相互不得影响、干扰。
3.招生咨询电话
津市市第一小学 周老师 13973637340
津市市第二小学 汤老师 13875036649
津市市第七小学 张老师 15717365175
津市市嘉山实验学校 谭老师13875186616
附件:津市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操作手册
津市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