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津政办函〔202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津各单位:
《津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津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津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新洲、毛里湖、白衣、药山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2月底 |
2 | 津市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实施细则 | 自然资源局 | 2024年7月底 |
3 | 修订《津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应急管理局 | 2024年12月底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