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档案馆关于档案开放目录的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规定,为使档案资源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自即日起,津市市委办、市政府办等95家全宗单位1981-1992年形成的8650卷档案向社会开放。
凡我国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持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介绍信)办理查档手续,可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外国组织和个人持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介绍信经本馆同意后,可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
津市市档案馆地址:津市市孟姜女大道739号
查档电话:0736-420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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