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津市市毛里湖镇成真农资经营部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符合法定注销情形,现予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的,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该许可证正、副本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表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
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表 | ||||||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者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有效期届满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农药经许(湘)43078120070 | 津市市毛里湖镇成真农资经营部 | 91430781MA4QKY333C | 丘春艳 | 2024-8-19 |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