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老区发展方向)补助资金计划分配安排的通知
津民发〔2024〕7号
毛里湖镇、药山镇、白衣镇、金鱼岭街道: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通知》(湘财预〔2024〕205号)要求,经与财政部门商定,现拟对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方向)20万元下达你单位(具体资金分配方案见附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不得违规违纪操作。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津市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津市市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方向)计划分配方案
序号 | 镇(街) | 实施单位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建设任务 | 资金安排 | |
规模 | 单位 | (万元) | ||||||
1 | 毛里湖镇 | 中南村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中南村灌溉水渠清淤修缮 | 毛里湖镇中南村 | 1100 | 米 | 5 |
2 | 白衣镇 | 钟灵村 | 生产发展 | 钟灵村大喜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 | 白衣镇钟灵村 | 200 | 亩 | 5 |
3 | 药山镇 | 白云山村 | 生产发展 | 药山镇白云山村养殖专业合作社养鸡场 | 白云山村4组 | 4000 | 只 | 5 |
4 | 金鱼岭街道 | 丝绸社区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丝绸社区大湾水库整修 | 大湾水库 | 100 | 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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