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公告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16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实施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具体程序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人申报、集中审核、项目实施工作组评审。
二、遴选数量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粮油类)实施主体1个。
三、遴选条件
(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连续经营3年以上。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2)基地连片面积不小于100亩,具备基础设施设备。
(3)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水源方便,能灌能排,土壤肥力中等以上。
(4)能够开展粮油作物种植新技术新品种示范展示。
(5)能够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观摩、培训。
(6)2024年湖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或津市“新农人”优先。
四、报名方式
2024年9月26日—10月11日,有意申报的主体填写《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站410办公室。(联系人:郑栗 联系电话:19173679398)
附件:津市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津市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 |||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主体)名称 | 基地规模 | ||
单位地址 | 所属产业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单 位 基本情况 | |||
近三年 工作业绩 | |||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主体)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农业农村局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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