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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我市5名乡村建设工匠不良从业行为予以批评和警告的通报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10-31 08:4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市住建局村镇站、质安站联合市农经站,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抽查工作,抽查发现存在以下5处涉及建房程序和施工安全的问题:

1、嘉山街道乡村建设工匠李仕林(工匠编号:湘建匠2023078100005)承建的金鱼岭街道大关山村戴先春和戴圣杰的房屋,2户联建的新建农房存在窗顶过梁搭接处过短,实际全屋7处超大窗户过梁搭接处单边均小于50mm(部分窗口只有不足20mm)。按《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94-2014)建房规范要求:梁端支承长度不小于240mm,该2户联建农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体现该承包工匠施工质量安全意识薄弱。

2、药山镇乡村建设工匠魏中华(工匠编号:湘建匠2024078100067)承建的药山镇杨坝垱村王春初的房屋,砌体观感质量差,亮缝较多,顶板支模架搭设空斗墙上,未落地搭设不规范,整屋施工中存在多处安全隐患问题,体现该承包工匠施工质量安全意识薄弱。

3、毛里湖镇乡村建设工匠唐先平(工匠编号:湘建匠2022078100122)承建的毛里湖镇万家村李睿的房屋,构造柱多处烂根,二层部分临街墙体砌筑不规范,咬合质量差,后期恐会出现承重支撑力薄弱产生裂缝安全隐患,支模架垫砖落地支撑不规范,违规使用竹脚手架,搭设不牢固,整屋施工中存在多处安全隐患问题,体现该承包工匠施工质量安全意识薄弱。

4、白衣镇乡村建设工匠鲁礼禄(工匠编号:湘建匠2021078100061)承建的白衣镇金坪村鲁秉水的房屋,该工匠为未取得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的农村村民,进行住房建设,违反《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体现该承包工匠在工匠培训和继续教育时未认真学习相关建房法律法规,法律意识薄弱。

5、新洲镇乡村建设工匠覃道强(工匠编号:湘建匠2023078100038)承建的新洲镇孟姜女社区向炎雨和李本雨的房屋,该工匠为违反规划许可、用地审批规定的农村村民,进行住房建设,违反《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住建局和新洲镇人民政府将责令建房户主和建房工匠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组织拆除和行政处罚。体现该承包工匠在工匠培训时未认真学习相关建房法律法规,法律意识薄弱。

按照《湖南省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李仕林、魏中华、唐先平3名乡村建设工匠的违规施工行为提出全市通报批评,由建房登记所在乡镇街道联审联批办对以上3名工匠开展批评谈话。按照《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对鲁礼禄、覃道强2名乡村建设工匠的违法施工行为由住建局开展警告谈话,以上5人不良行为记录将记入工匠信息档案和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工匠信息库。

因津市位于7度抗震设防烈度地区,按照相关抗震设防建筑要求,严禁砌筑空斗墙作为房屋承重墙,顶板支模架必须落地支撑,支模架严禁使用砖垫和上墙支撑。

从2023年我局开展新建农房质量安全抽查工作以来,我市共有12名工匠被全市通报批评和警告(名单附后),按照《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今后发现有被我局通报批评和警告谈话的工匠再次发生违规违法建房行为的,我局将视为情节严重情况处理,对相关工匠处以2000元—1000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金鱼岭街道、药山镇、毛里湖镇在11月15日前将对违规工匠谈话记录和照片资料报住建局村镇站存档。

各镇街农房建设联审联批办和工匠协会需认真学习传达我局该通报精神,加强对辖区建房工匠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同时做好建房“六到场”巡查工作,发现“打非治违”问题后需同时对房主和建房工匠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将相关情况报住建局。

 

附:津市市历年违规施工通报批评警告工匠名单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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