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津市市关于“洞庭清波”挂牌监督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常德市2024年“洞庭清波”挂牌监督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提示函》文件要求,目前该问题已严格对照整改标准,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全部整改措施、实现整改目标,形成完备的档案资料,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各设市城市建成区范围未更新明确,水体返黑返臭风险高。有的地方城市建成区内新增黑臭水体,属地党委政府的日常监管和统筹协调机制对此反应不快、责任不明、落实不力。
整改目标:1.完成津市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划定报告和建成区范围划定图;2.落实黑臭水体长效维管机制,开展日常养护,杜绝返黑臭现象发生。
整改措施:1.聘请第三方编制津市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划定报告和建成区范围划定图,并上报省住建厅;2.制定了津市市黑臭水体长效维管机制,将定期水体养护工作纳入年度城建计划,并开展水质检测。
主体责任单位:津市市人民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完成情况:1.已制定建成区范围划定报告和划定图,并报省住建厅通过;2.严格落实了黑臭水体长效维管机制,将水体定期养护工作纳入了年度城建计划,并开展水质检测,检测显示氨氮、溶解氧、透明度等指标均达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5天时间)
受理部门: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6-4222036
联系地址:津市市车胤大道1460号
津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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