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公示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1-21 16:3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津市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公示。附件:湖南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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