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津市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公示公告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说明

来源: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1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局执法人员黄志雄(执法证号18090930106)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不慎遗失,特此说明。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