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津市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公示公告

常德市(津市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2-23 15:1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学用脱节的情况,对相关政策精神、决策部署理解不全面、不透彻、不深刻,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握不准、行动不快、措施不力。

整改目标: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质量。

整改措施:1.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2.制定《津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试行)》,明确财政投入、用地保障、电价税费优惠、金融信贷支持等支持政策。

3.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大对主体离田收储运奖补,秸秆加工企业,农机具叠加等补贴,夯实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础。

主体责任单位: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完成情况:1.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举措。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津市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坚持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属地管理、严防死守,强化措施,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形成“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工作格局。

2.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认真落实津政办发〔2023〕16号文件要求,通过政策引领,紧盯秸秆“五料化”综合利用,我市重点在秸秆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发力。在肥料化方面,支持建立秸秆畜类有机肥生产厂,引导鼓励种植大户推广使用有机肥;在基料化方面,利用当前食用菌种植基础,鼓励改良技术,推行稻菇轮作、菌种研发,积极消纳本地秸秆,推动秸秆产业化发展,巩固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综合利用质量。同时推动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掌握秸秆利用主体需求,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3.积极推进离田利用。以秸秆饲料化利用为重点,推进饲料、肥料加工机械等应用,加快秸秆青(黄)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发展秸秆清洁低碳能源,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沼气工程等生物质能利用。推动以秸秆为原料生产食用菌基质、栽培基质等,鼓励秸秆覆盖园地(果园、茶园等)。加强秸秆离田作业管理,积极示范推广除土效果好的秸秆打包设备,引导推动秸秆加工利用主体收购低含土量秸秆,避免秸秆离田作业对耕地表层土壤造成损害。

4.提升秸秆科学还田水平。一是推广秸秆科学还田技术。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分区域、分作物示范推广翻埋、碎混、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形成适应机械化生产、助力后茬作物稳产优质的秸秆还田规程,提高科学规范还田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针对秸秆还田技术的薄弱环节,推进农机农艺一体化技术发展。二是推广低留茬收割技术。认真落实低茬收割规定,水稻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内,加强收割机田间作业管理,督促农机操作手按照作业标准收割。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使用带秸秆粉碎功能水稻联合收割机将秸秆直接切碎,鼓励使用拖拉机进行旋耕整地作业,将地表秸秆旋耕深埋入土壤中。2024年完成水稻低茬收割面积6万亩、办点示范面积0.6万亩,根据作业面积低茬收割补贴30元/亩,办点示范补贴50元/亩。加大对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安装使用秸秆切碎装置或扎把装置的推广力度,扶持引导基层农技部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5.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各类媒体、宣传车、标语横幅、屋场会、村村响、微信群等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以及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禁烧的法律政策等,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流动宣传车辆230余台次,宣传人员和志愿者240余人次,推送手机短信20万余条,硬核推进秸秆禁烧管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受理部门: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3907369990

联系地址:津市市清远路151号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