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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年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坚持抓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推行服务型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新成果,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彰显市场监管的担当作为。

一、落实从严执法

我局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强各类执法检查,划定工作任务和整治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用实际行动守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四大”领域。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共5336件,其中行政许可5118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34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0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4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75件,组织听证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31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件,涉刑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

二、坚持规范执法

一方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亮证执法,规范处罚文书格式,每个行政处罚案件执法视频刻录成光盘附卷,以文字、音像等形式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办案机构录入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并依法予以公示。强化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纪检部门的沟通,实现行纪刑的有效衔接。聘请法律顾问1名,参与重大事项讨论、行政复议与诉讼等,发挥专业力量,提高决策科学性。

另一方面,加强业务提升,强化执法监督。1.加强学习。我局制定了年度业务学习培训方案,积极组织在职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各种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培训、队所融合、外出交流、导师传帮带等活动,学习内容涉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反食品浪费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和其他业务技能。2.严格审核。今年我局重新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制度》,调整完善了集体讨论的案件范围。我局法制股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从案件事实、办案程序、适用法律、自由裁量、文书制作等方面严格把关,规范执法办案。3.强化监督。今年司法局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共7本,同时我局内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次,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0本,覆盖到每一个办案机构。4.落实整改。对于上级部门的执法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对标对条进行整改,落实到人、举一反三、加强学习。各办案机构对近年来被评查所有的案卷,已于今年9月底前整改到位。

三、推进柔性执法

一是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全面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今年共扫描“湖南营商码”497个,做到涉企检查应扫尽扫。配合津市市司法局制定津市市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减轻、从轻三项清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减轻、从轻处罚”三项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容错纠错机制,避免逐利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今年我局共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4起,减轻处罚决定96起,从轻处罚决定34起。同时严格执行涉企处罚备案制度,今年共向优化办备案涉企行政处罚25起。

二是包容审慎监管,提高执法效能。逐步扩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外联合检查范围,尽可能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依托“互联网+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市场监管职能多,执法环境复杂多变。同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市场监管涉及的法律颇多,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熟悉程度不高,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阻力,且县一级市场监督部门综合执法改革不彻底,具体指导工作开展的规范化执法体系还不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继续整合执法职能,优化执法结构,提高执法效率。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全方位、多角度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实现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主要品种的全覆盖。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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