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津市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公示公告

津市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公告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津市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81MB0R65925B,有效期自2022年04月01日至2027年04月01日。

特声明作废。

津市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