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 监督 方式、救济渠道
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序号 | 执法主体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法主体类别 | 执法权类别 | 监督举报电话 |
1 | 津市市 民政局 | 黄毅明 | 津市市三洲驿街道银苑路969号 | 11430781006 4380116 | 行政机关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 | 0736-4222650 |
二、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津市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统计表
姓名 | 单位名称 (全称) | 行政执法证编号 | 执法区域(监督区域) | 执法类型 |
周 芸 | 津市市民政局 | 18-09-09-10-013 | 津市市 | 民政 |
胡锦豪 | 津市市民政局 | 18-09-09-10-007 | 津市市 | 民政 |
三、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救济渠道
(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民政事业发展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事业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落实本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救助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区域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具体的核对工作;指导镇街开展核对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管理和镇街、行政村的设立、撤销、变更、命名初审、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相关信息档案。
5、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7、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津市市行政区划图。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监督方式
行政执法主体:津市市民政局
举报投诉地址:津市市三洲驿街道银苑路969号
投诉电话:0736-4222650
邮政编码:415400
电子邮箱:mzjbgs422225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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